物定于彼,非名不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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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物定于彼,非名不辨。西晋欧阳建认识论命题。语出《言尽意论》:“诚以理得于心,非言不畅。物定于彼,非名不辨。”(《世说新语•文学》)意为实际存在的各种事物,要认识确定它,没有名称、概念来区别其不同性质,就不可能辨别认识,所以名是用来辨别外物的性质的,包括人的性格。欧阳建认为,虽然事物自身不具有名称,但要辨别事物的实际情况,必须使用不同的名称。这是对王弼“得象忘言”的否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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