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人同者物必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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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与人同者物必归,语出《周易•序卦》:“与人同者物必归,故受之以大有。”与人和同,外物必然纷纷归附,就有了广大的群众和丰富的财物。所以接着同人是象征“大获所有”的大有卦。唐李鼎祚《周易集解》卷十七引崔憬说:“以欲从人,人必归己,所以成大有。”宋程颐《伊川易传》卷一:“与人同者,物之所归,物之所归为大有之义。”从卦象取义,大有,乾下离上,乾为天,离为火。《象》:“火在天上,大有。君子以遏恶扬善,顺天休命。”近人高亨认为《象》以火比人之明察,以天比君,以火在天上比明察在于君身。君有明察,则知朝廷百官之贤奸,任其贤而黜其奸,政治于是乎清明,国家于是乎昌盛,所有者就大。说明大有指富于天下及国家即大者尽为我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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