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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之而后言,语出《周易•系辞上》。“之”指卦象和爻辞,指学《易》者,应当如作《易》者一样先比拟物象然后言说《易》理。俞琰注:“谓人拟议,犹言比评,谓裁度其当否,使合于理也,拟于未言之先,则其言合乎理。”(《周易集说》卷二十九)胡炳文:“圣人之于象,拟之而后成,学易者如之,何不拟之而后言。”(《御纂周易折中》卷十四引)近人有认为指作《易》者先譬拟物象然后言说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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