弗过遇之,往厉必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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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弗过遇之,往厉必戒。语出《周易•小过》:“九四,无咎,弗过遇之。往厉必戒,勿用,永贞。”“弗过”,指九四失位不过刚;“遇之”,指得遇初六;“往”,前往应初。意为九四阳居阴位,不为过刚,遂能得遇下卦之初,有“宜下”之象,故“无咎”,但既已失正,若主动前往应初,则失自慎静守之道。故戒以“往厉”。《象》说:“‘弗过遇之’,位不当也;‘往厉必戒’,终不可长也。”说明九四未居适当的阳刚位置,若往应阴终将不能长久无害。马其昶《重定费氏学》:“四应初六,合‘宜人’之道,故‘无咎’;然以失位之刚在上,虽应下而情亢,故又有‘往厉’之戒,‘勿用’、‘永贞’皆戒辞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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