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交不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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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下交不渎,语出《周易•系辞下》。“渎”,轻慢。《易传》引孔子语阐释《易经》豫卦六二爻辞“介于石,不终日,贞吉”之义,认为君子与下交往不轻慢,才是谨得事理。宋俞琰《周易集说》卷三十三:“交于下以和易,过则为渎,君子当豫之时,不屈己以徇人,而无上交之谄,不屈人以徇己,而无交之渎。”
 
  一说只有知几穷理才能避免认识错误。晋韩康伯住:“于器不绝而有交焉,未免乎渎也,能无谄渎,穷理者乎。”(《周易正义》卷八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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