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注微信公众号:yijiange64 ,发送消息"000"即可免费获得666份+精品周易资料!
利用恒,语出《周易•需》:“初九,需于郊,利用恒,无咎。”“利”为宜,“恒”为常。此句意为:宜守其常,亦即安守其处之义。
《象》说:“利用恒,无咎,未失常也。”
程颐说:“处于旷远,利在安守其常,则无咎也。不能安常则躁动犯难,岂能需于远而无过也。”(《伊川易传》卷一)
有疑惑怎么办 ,加师傅微信“ hf_165 ”获得帮助!
© 版权声明
本站文章部分为原创,也有一些文章参考了其他作者的观点或部分内容,这部分一般在文章中有注明,感恩作者的文章让我和网站读者从中受益。如有无意中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您联系我们进行处理。
THE END
暂无评论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