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

关注微信公众号:yijiange64 ,发送消息"000"即可免费获得666份+精品周易资料!
  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。语出《周易•系辞上》。事物根据自己的特性及好恶,同类相聚,异类相分。后世对“方”和“物”的理解多有不同,其意思也相异。
 
  (1)释“方”为“法术”(孔颖达《周易正义》卷七)。王弼解释为:法术有类,万物有群,类群中有同有异,有聚有分(参见《周易注》卷十一)。
 
  (2)释“方”为“道”,释“物”为“志”。司马光《温公易说》卷五:“方,道也。道同则类聚,志异则群分;同则相爱,异则相恶。”自然界万物以同一物种群居一起,人类则以志趣相同结合为群体。后引申为“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”的成语。
 
  (3)“方”指东南西北四方,“物”指鸟兽虫鱼之类动物。(参见吴澄《易纂言》卷七、来知德《周易集注》卷五)
 
  (4)“物”指卦中之爻,“方”指爻所处的位置。爻有刚柔之分,当爻处于相应之位时,则相交相聚,各自为群。王夫之《周易内传》卷五:“方者位也。贞、悔各有三位,而初四、二五、三上以类相应;其近而相比者,以类相系,交相聚也。物者爻也。爻之刚柔,各自为群,而性情分焉。同群者孚,异群者应,如其道则吉,非其道则凶。”
 
  (5)近人认为“方”当作“人”,由篆文的形似而误。(高亨《周易大传今注》卷五)亦有人认为“方”指道德。君子以仁义为道,小人以邪恶为道。(南怀谨等《周易今注今译》)
有疑惑怎么办 ,加师傅微信“ hf_165 ”获得帮助!
© 版权声明
THE END
喜欢就支持一下吧
点赞0 分享
评论 抢沙发
头像
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!
提交
头像

昵称

取消
昵称表情代码图片

    暂无评论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