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注微信公众号:yijiange64 ,发送消息"000"即可免费获得666份+精品周易资料!
可与酬酢,语出《周易•系辞上》。《经传释词》:“与,犹‘以’也”;“酬酢”,应对。运用《易》理可以应对万物之求。晋韩康伯注:“可以应对万物之求,助成神化之功也,酬酢犹应对也。”(《周易正义》卷七)唐孔颖达疏:“若万物有所求,为此易道可与应答。”(同上)焦循:“酬酢,与占筮者相问答也。”认为有了筮法就可以应对占筮者的所求。唐李鼎祚《周易集解》卷十四引《九家易》认为“阳经为酬,阴来为酢……以象阳唱阴和,变化相配。”
有疑惑怎么办 ,加师傅微信“ hf_165 ”获得帮助!
© 版权声明
本站文章部分为原创,也有一些文章参考了其他作者的观点或部分内容,这部分一般在文章中有注明,感恩作者的文章让我和网站读者从中受益。如有无意中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您联系我们进行处理。
THE END
暂无评论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