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身之物不能被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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命主为某县经济开发区办公室主任,任内收受钱财。1995年乙亥事情败露,退赃。
33乾造:
壬 戊 壬 丁
辰 申 子 未 空亡(寅卯)
这个命局的特点是日主坐刃,地支三合水局有力支撑日主,命主完全有能力担财官。月干戊杀栽根年支辰坐支又见余气根,这就证明了杀星不死,命主可得,欲得此官,一是要保住此杀具有活性,假如能够再把该杀扶比再旺点,官就可以做大。命主之正财,在时干,自做阴刃,可惜被子穿坏,财不可能大。
从原局分析看,命主是一个精力旺盛,没有什么良心,攫取心很重的人,这种人,最需要的是给予压力和管制,戊杀正好充当了这样的角色。
假如此杀存在,命主必有所忌惮,不敢妄为。所表现的就是担杀为官有工作,如果杀星被灭或被羁绊,命主再遭逢大运流年催旺,得得意忘形,灾祸立现。
癸丑大运,合戊,戊被羁绊不能制约狂妄的日主。乙亥流年,地支大运流年原命局构成亥子丑三会水,有力支撑日主,日主把精力投入到合丁财之上,因财招致灾祸。
有人会问,为什么癸丑大运的乙亥流年因财招祸?既然大运癸合了戊杀,其他流年为什么命主不因财招祸?乙亥流年,除大运流年原命局亥子丑三会水而外;乙亥流年与时支未半合木局,而正好顶出"乙"木,由于乙木由亥未共同支撑,则乙木生丁火,丁火动而命主求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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